以使用为由拒绝7天无理由退货 经消保委调解全额退款
时间:2022-05-24 14:53:24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作者:佚名
3月19日,赵先生在某平台的一家电子商行直播间拍下了声卡和麦克风,价格为4600元。收到货安装后却发现有异响,影响使用效果,便与商家联系要求退货。可商家却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不同意退货,网购商品页面也标注了“7天无理由退货(使用后不支持)”,无奈之下,赵先生拨打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消保委投诉电话寻求帮助。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保委接诉后,第一时间将该投诉分流至商家所在地的仙岩市场监管所。仙岩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买卖双方核实情况。原来,商家在赵先生收货安装后,便安排了专业调音师通过电脑远程操作帮助调试,当晚调试时没有杂音。之后,赵先生在打开空调的情况下使用却出现了类似于电音杂音的情况,商家分析是因麦克风收音灵敏,收进了空调的风声,而赵先生的电脑配置可能不够,才导致出现杂音。对此,赵先生称,直播时商家并未提醒消费者电脑配置会影响使用效果,且主播直播时有表示“如果调音不满意可退货”,仍坚持要求退货。
鉴于此,调解人员耐心向商家指出,赵先生网购的声卡和麦克风必须经过安装使用才能进行调音,那么销售网页中的“7天无理由退货(使用后不支持)”与直播所说的“调音不满意可退货”是自相矛盾的,并且网购交易中消费者有权7日无理由退货,赵先生购买的商品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应支持其退货主张。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赵先生通过平台退货退款,先行支付运费,因该商品购买即送运费险,退货运费待退货成功后将自动退还赵先生账户。
嵊州市消保委指出,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商品页面中便有“7天无理由退货(使用后不支持)”的标识,但详情页和客服并无具体关于该退货规则的说明,也未对商品适配的电脑配置进行罗列。而消费者网购后试用商品效果不佳,商家无法剥夺其7天无理由退货权利。综上,7天无理由退货系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商家无权单方剥夺,经营者单方面限制消费者退货权益的规定没有效力。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到直播卖货大军中,嵊州市消保委在此提醒电子商务经营者,直播时务必规范引导,必须明确向消费者进行提示和告知退货有关注意事项,或者在售前通过客服与消费者沟通购买风险并达成一致,避免以牟利为导向,发货后强制要求消费者完成交易。此外,消费者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时也有相应的义务,一是承担退货运费,二是保证商品完好。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0203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向强制扫码消费说不
下一篇:虚假置换零配件 4S店退一赔三
最新信息
- 2025-07-02王沪宁会见波黑议会代表院副主席查瓦拉
- 2025-07-01大敦煌文化旅游产教融合共同体成立大会在酒泉召开
- 2025-06-25李强会见厄瓜多尔总统诺沃亚
- 2025-06-24第30届上海电视节今日开幕
- 2025-06-19习近平会见土库曼斯坦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
- 2025-06-17高虾青素棉花新种质创制
- 2025-06-16甘肃省文旅厅在上海举办丝绸之路旅游推介会
- 2025-06-11利用山柳菊基因实现杂交水稻无融合生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