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秤定期体检才能让消费者称心如意
时间:2023-06-10 06:54:05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日前,消费者韦先生向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其在雒容市场内某门面支付23元购买散装熟食,随后使用其他电子秤复称发现该商家存在缺斤少两问题,希望市场监管部门核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门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该行为违反《计量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罚。今年以来,柳州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接收涉及商家缺斤少两的投诉举报37件。
《计量法》明确规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如电子秤、加油机、压力仪表、验光仪器等均实行强制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在此,柳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在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时,应注意查看计量器具的检定合格标签,务必在检定有效期之前,登录“市场监管总局e-CQS平台(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申报,确保计量器具准确可靠、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应优先选择经营资质齐全的正规场所购物,选购时注意以下几点:1.查看商家所使用的电子秤是否具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或向市场管理方了解商家使用的电子秤检定情况;2.查看商家所使用的电子秤是否放置于平整的台面上,商品称重前电子秤的重量显示值是否为零,电子秤读数窗口是否完整,称重显示值是否稳定不变,电子秤的秤盘是否干净无异物;3.购物后应及时到市场设置的公平秤进行复称,购买活禽、活鱼等商品时,应在宰杀前复称。
消费者如遇缺斤少两的情况,可先与商家协商解决,也可以在市场管理方的见证下,到公平秤上复称,并拍照留存相关证据,请求市场管理方介入解决。如需协调处理或发现商家涉嫌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时,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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