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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海南中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被罚50万元

时间:2023-10-22 15:48:10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作者:佚名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17日,记者获悉,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近日,海南中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50万元。

  据介绍,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8月2日对海南中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指出,海南中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至2019年期间采购信义玻璃原片加工生产钢化中空玻璃,但海南中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成品钢化中空玻璃上使用与第1689062号注册商标高度一致的商标,并销售给大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用于实施三亚海棠之星一期项目铝合金系统门窗工程项目,造成了混淆,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经司法审计鉴定,海南中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加工生产的涉案玻璃共计5979.006平方米,销售收入1116833.72元,违法所得359740.93 元。

  据悉,海南中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6.9公里处南侧。针对海南中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在三亚存在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10月10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中融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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