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时间:2024-05-16 21:07:52 来源: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佚名
中高考临近,在这个备考关键时期,一些考生家长可能会选择为孩子购买一些所谓补脑、安神类“保健食品”,助力孩子考试。为避免广大考生和家长陷入“逢考必补,大考大补”的误区,株洲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您:请科学谨慎选用保健食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定义:“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但并不能满足人体需要的所有营养素,不能代替一日三餐。特别请注意,保健食品没有治疗疾病的功效,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请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并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遵照标签及说明书要求食用,注意“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标注。
在选购保健食品前,请一定要科学识别虚假广告,切勿迷信“强脑、补脑”等虚假功能宣传的广告,保持理性消费。
我国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4类,但未批准过任何“补脑”的保健食品,已批准的具有“有助于增强免疫力”“辅助改善记忆”“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的保健食品,不适用于补脑、提高智商和缓解脑力疲劳等,没有提高智力和学习成绩的“灵丹妙药”,家长们请不要盲目给考生服用保健食品。
广大考生、家长在购买保健食品后,注意索要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和有效凭证,以便当自身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有据。
如果对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质疑,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保健食品具有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如实反映情况。(通讯员 陈积粮)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fjy/xfts/202405/t20240515_434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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